宿豫:“一元二次”方程解劳动争议
- 发布日期:
2024-12-08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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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宿迁市宿豫区人社局面对因解除劳动关系涉及劳动争议案件多发的趋势,抓本质、重方法,全流程促进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和谐处理双方关系。
抓住解除原因“一个本元”。对因解除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分类办理;对因职工轻微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一方受个人情绪影响一时冲动等轻微因素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件“以调为主”;对劳动关系解除原因难以消除、双方争议较大的案件“调裁结合”。在做到稳定就业与保障权利两手抓的同时,梳理整合用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常见情形及问题,为今后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减少不必要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工作基础。
撮合劳资双方“一次调解”。对于劳动关系解除原因争议较小、双方有调解意愿的案件,沟通“小摩擦”、解决“小问题”,在开导劳动者对企业经营面对的困难多加理解的同时,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增加相关福利待遇、岗位调整等方式适当处理问题,撮合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在相关补偿金额上达成一致,促使10余名职工与原单位保持建立劳动关系,在稳定劳动者就业工作上有所成效。
做好解除关系“一次裁决”。对于双方关于劳动关系解除相关问题争议较大、先行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受理、规范流程,鼓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继续尝试调解,对符合适用终局裁决的简易案件,依法快速进行终局裁决,促使当事人能够及时获得权益保障。截至目前,已处理相关因解除劳动关系形成劳动争议案件600余件。(撰稿人:王彪、陈晓晓;审核人:邱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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